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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如何辦卡或續卡:
只要100元,即可享有Hot點卡使用一年期,與價值超過500元的「Hot 點卡美食超值護照」。辦理續卡時必須出示原Hot點卡。
- 消費回饋功能:
單筆消費金額每 NT$20 可累積紅利 1 點 (以發票金額為主,未滿 1 點的部分無條件捨去)。紅利點數可兌換贈品,但不等同於現金,不得抵扣現金使用。卡友每次於消費結帳時必須出示 Hot 點卡,方便點數累積與贈品兌換。
- 紅利點數查詢方法:
您的消費及累積紅利點數將出示於每次消費之發票上,您也可以於 必勝客網站 上查詢您目前累計的紅利點數。
- Hot 點卡有效期限:
從申請日起計算 1 年。若超過 Hot 點卡有效期限,卡友需於到期日後一年內,至門市辦理續卡,原舊卡累計之點數始得繼續累積。辦理續卡之相關辦法依本公司當時之公告為準。例如:黃小姐在2008年2月1日申請,有效日期為2009年2月1日。
- 紅利點數有效期限:
若於Hot點卡到期時仍有紅利點數尚未兌換贈品,我們將為您保留紅利點數一年仍可兌換贈品,一年內若仍未兌換贈品或辦理續卡, 您的紅利點數將因而取消歸零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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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卡友續卡成功後,原卡片繼續使用,原累積紅利點數仍可繼續使用與累積。但原卡片有效期限到期後,至尚未辦理續卡期間的消費,則不得累積紅利點數。
- 續卡效期:若在舊卡到期前(含當日)續卡,則續卡效期自上次辦卡滿一年之日開始起算一年,若在舊卡到期後一年內續卡,則續卡效期自續卡當日開始起算一年
- 卡片遺失:請打免付費專線 0800-231-927 申報遺失 , 並請您於鄰近的必勝客門市辦理補發新卡 , 補發新卡將酌收工本費 NT$50 ,補卡之有效期限以原卡有效期限為準。
- 「$500超值好康券」使用辦法:請詳讀優惠券所註明之使用規則。
- 卡友同意本公司,得以進行以本卡各項活動為目的,合理使用其提供之個人資料。
- 必勝客保有隨時調整活動辦法及優惠內容之權利。
- 到期前辦理續卡立即送50點點數,可免費兌換獨享比薩一份(不限口味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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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若卡友無法於消費當時出示 Hot點卡,以致無法於電腦查詢個人資料,及現場累積紅利點數時,該卡友須在消費當日營業時間內 (23:00 前 ) ,以電話告知門市卡號以及尚未累積紅利點數之發票號碼,即可補登點數。
- 申辦 Hot 點卡時,該門市店員應將卡號登入電腦進行開卡,如有門市未於申辦時進行開卡,消費者亦可持 Hot 點卡至必勝客其他門市開卡,申辦後已消費但尚未累積之紅利點數亦可進行補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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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查詢紀錄限定為最近一年之每筆消費紅利點數及總累積紅利點數。
- 最近一次消費紀錄,需於消費後 24 小時才會登錄於網站,供顧客查詢。
- 除必勝客現金禮券外,本公司所發行其他種類之抵用券、貴賓禮遇券以及比薩兌換券,均不得折現抵用購買 Hot 點卡,且無法累積紅利點數。
- 必勝客保有隨時調整活動辦法及優惠內容之權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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